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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廉洁征兵公告

时间:2024-03-06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廉洁征兵监督员作为兼职监督人员,履行群众监督职能,重点监督征集部门和征兵工作人员廉洁征兵履职情况,及时发现、指出并参与纠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基层征兵“微腐败”“暗腐败”问题。如发现任何征兵违纪违法线索或廉洁征兵问题,可直接向廉洁征兵监督员进行举报反映,也可拨打廉洁征兵举报电话提供问题线索。

  (一)不准擅自截留、挪用、私分征集指标,或者为指定人员单独下达征集指标,确需调整的应由上一级征兵办公室集体研究确定。

  (二)不准擅自放宽征集条件、降低征集标准,将不合格青年征入部队,或者随意增加征集条件、抬高征集标准,阻扰合格青年入伍。

  (四)不准单独走访、约见应征青年和家长,将政治考核表格交给应征青年和家长办理,或者要求提供规定范围外的证明材料。

  (五)不准以任何名义向应征青年和新兵收取费用,或者在征接兵工作中懒政惰政、推诿拖延,甚至借故刁难,给应征青年及家长正常办理征兵手续设置人为障碍。

  (七)不准利用征接兵之机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土特产,接受应征青年及家长或请托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活动,或者要求提供交通、通信工具等。

  (八)不准违规插手基层征兵工作,为应征青年入伍打招呼说情,或者利用职务在任务分配、报名应征、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审批定兵、调整去向等方面向征接兵人员施加影响。

  (九)不准在公开公示的内容、方式、时间上打折扣搞变通,变相规避监督,或者不落实廉洁征兵“零报告”和监督员制度,不按规定受理群众信访举报、查纠违规违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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