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0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因楼上房屋漏水,导致住在楼下的邻居家中受损严重,邻里间曾发生多次争吵,问题却始终得不到解决。为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深化,普陀警方及时启动“三所联动”机制成功化解矛盾,邻里之间又重归于好......近日,普陀公安分局石泉路派出所接辖区居民王先生报警称,他家楼上漏水,且漏水点在卧室上方,已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王先生曾多次上楼与邻居协商维修及赔偿问题,却始终得不到妥善解决,导致邻里之间纠纷不断。接报后,社区民警立即联合小区物业共同至王先生家楼上查看情况。经调查发现,房屋漏水系管道年久失修造成,楼上邻居曾简单处理过,但并未彻底维修,始终无法根治漏水问题。“楼上的房子漏水,就应该由他们自己承担维修费用。”刚开始,王先生情绪十分激动,认为房屋漏水主要是楼上住户的问题,自己并没有义务负责维修管道。
为避免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针对双方的症结,在兼顾法、理、情的情况下,民警确认了双方业主均想彻底解决漏水问题的意愿,便立即启动“三所联动”机制,邀请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及物业共同开展调解。“大家都是邻居,遇到问题就想办法解决,今天召集大家来就是要商讨一个双方都满意的方案。”社区民警说道。“《民法典》第296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人民调解员和律师围绕《民法典》相关条款进行释法说理。最终,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就维修事宜达成一致。由物业方出具维修预计费用清单和相关计划,楼上住户承担80%,王先生承担20%,物业方负责施工,共同对管道进行维修改造。几天后,管道被成功修复,邻里间的情谊也再次连通,王先生家里又恢复了往日的宁静......通讯员 邵槿铭 新民晚报记者 解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