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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开始申报

时间:2024-03-19 来源:原创/投稿/转载作者:管理员点击:

  为深入实施《江苏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根据《江苏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第一批)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已获批且在有效期内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不再推荐;对于与省内上述企业存在控股关系(持股或被持股比例超过50%)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三)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但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1.近三年获得过省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或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五。

  A.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3分)

  B.分布在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或颁布分布分布省16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其中,国家级3分,省级2分。(按最高级别加分,最高得3分)

  C.分布在全省“1650”产业体系50条重点产业链,其中卓越产业链3分、未来产业链和优势产业链均2分。(按最高级别加分,最高得3分)

  申报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企业按照自愿申报原则,进入“江苏政务服务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旗舰店”(),在线办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和认定”,通过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登录后,按照申报步骤和要求填报《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书》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于4月6日前完成并提交(4月6日24:00时系统将关闭企业填报提交功能)。

  纸质申报书需由企业通过线上系统直接打印,用普通A3白纸双面骑马钉单独装订并签字盖章,相关纸质佐证材料另行装订成一册。

  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报由企业自愿申请、自主申请,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提供佐证材料。其中,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由企业按照模板(附件4)提供自证,不要求出具第三方证明。申报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答: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企业上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

  答:“股权融资”指公司股东稀释部分公司股权给投资人,以增资扩股(出让股权不超过 30%)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从而取得公司融资的方式。

  “合格机构投资者”是指符合《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展改革委等 10 部门令第 39 号)或者《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 号)相关规定,按照上述规定完成备案且规范运作的创业投资基金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答:I类高价值知识产权包括:在海外有同族专利权的发明专利或在海外取得收入的其他I类知识产权,其中专利限G20成员、新加坡以及欧洲专利局经实质审查后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维持年限超过10年的I类知识产权;实现较高质押融资金额的I类知识产权;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中国专利奖的I类知识产权。

  I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1年的知识产权。

  II类知识产权包括:与主导产品相关的软件着作权(不含商标);授权后维持超过 2 年的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均不包含转让未满 1 年的知识产权。

  答:必须提供审计报告,且审计报告上必须有二维码。研发费专项审计报告不是必须提供的,但是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利润表必须要体现披露研发费用数据。

【责任编辑: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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